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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网上团购饭局为啥比实际价还贵

洛阳网上团购饭局为啥比实际价还贵

如今团购已延伸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消费者参与团购就是图个经济实惠,没想到网上团购顿饭,商家所做“与承诺不符”,菜品被私自调换,菜量也缩水好几倍。2月2日,洛阳市民刘女士打来电话说了她的郁闷事儿。  

  ●菜品与菜量均与“承诺”相差较大

  “原价254元包含8份菜的套餐,网购只要99元。”1月28日,刘女士在团购网“拉手网”上看到,位于洛阳市九都路涧河桥附近的饭店“面的故事”打出这样一则信息。其中包括1200克的烤鸭、700克带面的鱼头、白切鸡、包菜、饼等8道菜。

  参团后,刘女士于第二天下午进行消费时,被告知需要“换掉两个菜品”。鱼头被临时换成了鲫鱼,白切鸡被换成蒜肠。

  虽然商家承诺价位一样,但是让刘女士感到不快的是,不仅鲫鱼是凉的,就连烤鸭也没有之前承诺的1200克那么多,“一个盘子摆得零零散散”。

  面对如此单薄的菜品,刘女士只得又单点了100多元的菜。“团购是为了省钱,这样算下来,比单点这些菜还要贵。”刘女士大呼受骗上当。

  ●网站承诺: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款

  对刘女士的团购遭遇“缩水”,拉手网的客服网站工作人员表示,遇上这样的问题,可以先联系网站的客服。至于已经端上桌子的菜最好不要食用,从而可避免不必要的消费。

  东方今报记者2月2日登录该网站查询信息,显示该团购已经在“2012年2月2日0时0分”结束,共107人参团,优惠截止时间为2月18日。

  2月2日,“面的故事”饭店杨经理解释,临时换掉的菜是因为“没有了”。但是替换的也是同等价位的。“刘女士订餐时,我们已经告知。”同时他表示,愿意与刘女士坐下来一起进行商量是赔钱还是赔菜。

  ●律师说法:菜品有却故意不做就是欺诈

  河南南云律师事务所张运超律师认为,目前在网络营销中出现的饭店饭菜团购是属于商家承诺消费者联合购买,单个提前预约消费的要约行为,商家必须讲诚信,做到在实际消费中菜品与网络宣传要约的一致。实际菜品更换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征得消费者的认可。

  菜品质量与承诺不符,可认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按《合同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果商家有该菜品故意不做或根本没有,其宣传可认为是一种欺诈行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对消费者进行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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